浙江鼎力: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时间:2024-04-25 来源:蓝狮在线注册-蓝狮在线平台-蓝狮登录首页

  浙江鼎力: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浙江证监局和上海证券

  第四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五条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第六条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向董事会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

  第七条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

  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作出书面反

  第八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

  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

  第九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上海

  第十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

  第十一条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

  第三章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十二条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

  第十三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

  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

  第十四条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第十五条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

  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

  第十六条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

  第十七条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

  第十八条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

  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

  第四章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

  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

  第二十二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

  第二十三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第二十四条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第二十五条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

  第二十六条代理投票的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

  第二十七条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公司负责制作。会议登记册载明

  出席会议的股东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

  第二十八条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将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

  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

  第二十九条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

  第三十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

  第三十一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

  第三十二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应当就股东的质询和

  第三十三条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

  第三十四条股东大会应出具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经理和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七)《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五条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

  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

  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三十六条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

  第五章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第三十八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

  第三十九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第四十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

  第四十二条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

  第四十三条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

  第四十四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应分别选举,以保证独

  第四十五条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

  第四十六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得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

  第四十七条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

  第四十八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四十九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上市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

  第五十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

  第五十一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第五十二条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

  第五十三条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

  第五十四条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

  第五十五条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就

  第六章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五十六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并按决议的内容

  第五十七条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

  第五十八条公司董事长对除应由监事会实施以外的股东大会的执行进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本规则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第六十条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低于”、“多于”、

  第六十二条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浙江鼎力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上一篇:聚焦流体机械主业 鲍斯股份拟转让阿诺精密5594%股权
下一篇:user-sc